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2022(2011年8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北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022(2007年6月22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21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全文(2021年10月29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最新【全文】(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础设施第三章数据资源第四章发展应用第五章安全保护第六章促进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快数字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
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全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计划第三章节水管理第四章节水措施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
江西省禁毒条例最新【全文】(2018年4月2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规划第四章保护第五章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
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全文(2021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四章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第五章服务与监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最新【全文】(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资源第三章基础设施第四章发展应用第五章数据安全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数据有序健康发展,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进数字福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产业发展环境第五章人文环境第六章国际化环境第七章法治环境第八章规范监管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
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最新(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与发展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四章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培育、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