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2022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标准、详查和监测第三章预防和保护第四章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22年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全文】(1991年9月2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六件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2022修正【全文】(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六件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权属第三章土地权属的确定第四章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确定土地权属,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
2022年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最新【全文】(2022年5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发挥数据效用,加快大数据发展,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大数据发展应当以强化数据治理、发挥数据效用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共享、创新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三条省、市
2022年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订【全文】(2015年3月27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与名录第三章传承与传播第四章保护与利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推进文化强省
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22修订(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五章消费者组织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2修订(2009年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网络保护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七章司法保护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2022修订【全文】(1997年10月15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6月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服务发展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科学技术协会依法开展活动,发挥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作用,引导科学技术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技自立
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2022全文(2022年6月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第三章职责第四章财产第五章保障第六章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弘扬红十字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
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2022修正【全文】(2015年7月1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水管理第三章节水措施第四章服务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