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 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2023规定

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2023规定

来源:中律网整理 2023-07-21 19:22:50 人看过
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2023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保障临时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城乡环境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以下称临时建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建筑,包括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搭建的为主体项目服务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物。第三条临时建筑管理应当符合合

  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2023规定

  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2023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保障临时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城乡环境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以下称临时建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建筑,包括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搭建的为主体项目服务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物。

  第三条 临时建筑管理应当符合合法、安全、必要、绿色和协调的要求,确保管理规范、市容整洁。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加强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监管平台,对建设工程及其临时建筑实施全过程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临时建筑的日常巡查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执法权。

  第五条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建筑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规划审批,加强审批实施情况监管,并将审批信息及时与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临时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交通运输、水务、绿化园林、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临时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临时建筑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临时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建设工程集中区域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探索临时建筑的统一规划、科学选址、集中建设和规范管理。

  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集中建设的临时建筑。

  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要求进行。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能。

  符合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条件的临时建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当场作出决定。

  第九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在自有土地外临时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时用地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不得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林地、公路等区域的,应当依法办理占用许可手续。

  第十条 临时建筑不得妨碍城市交通或者公共安全,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周围建筑物的使用,不得影响近期实施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实施。

  第十一条 临时用地、临时建筑的规划许可期限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用地上的临时建筑期限应当与临时用地期限相衔接。

  租用临时建筑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临时建筑期限。

  第十二条 临时建筑不得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建设,不得侵占既有地下管线,不得危害管廊安全。法律、法规对地下管线保护、管廊安全维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主体工程地理位置和施工需要等原因,确需在河沟、高边坡、深基坑边建设临时建筑的,应当采取结构加强措施,保障安全。

  第十三条 鼓励使用新型建筑材料,采取集中、快速、安全、节能方式组装和拆卸临时建筑。

  第十四条 临时建筑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查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

  第十五条 临时建筑的建设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 临时建筑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对临时建筑的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当依法在醒目位置公示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临时建筑应当符合消防、安全间距,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在临时建筑内进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规范使用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

  生活区内不得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 使用临时建筑,不得拆改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防火措施,不得实施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等危害或者可能危害结构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 临时建筑应当保持外观完好、整洁。

  临时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水冲式、移动式等临时厕所,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分类存放和及时清理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排放污水,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保持场地干净卫生。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建筑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改正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防汛抗台、扫雪防冻等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的要求,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自有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应当在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前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临时建筑应当在批准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筑拆除后,应当恢复场地原状。涉及土地复垦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主体建筑进行规划核实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检查临时建筑的拆除情况。

  第二十三条 拆除临时建筑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安全。

  临时建筑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

  第二十四条 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绿化园林、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临时建筑加强监督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本站出处链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

    2021-11-30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

  •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21-12-01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21-12-01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

  •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

  •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

  •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

    2022-01-15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200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投票选举第六章罢免、辞职和补选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

    2022-01-15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虚假信息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市网络虚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

    2022-01-15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减量与分类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

    2022-01-18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2012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

  •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

    2022-01-18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2018年12月27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租赁和治安管理第三章消防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