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行政法规 >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全文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全文

来源:中律网整理 2022-09-02 15:22:37 人看过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全文(1992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2月26日化学工业部令第7号发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国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行政保护,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化学物质产品,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化学合成农药,即用化学合成方法生产的除草剂、杀虫剂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全文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全文

  (1992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 1992年12月26日化学工业部令第7号发布 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国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行政保护,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化学物质产品,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化学合成农药,即用化学合成方法生产的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灭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第三条 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有关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双边条约或者协定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可以依照本条例申请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的申请,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给予行政保护,对申请人颁发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证书。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行政保护的农业化学物质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1993年1月1日前依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其独占权不受保护的;

  (二)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获得禁止他人在申请人所在国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独占权的;

  (三)提出行政保护申请日前尚未在中国销售的。

  第六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权属于该产品的独占权人。

  第七条 外国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申请行政保护,应当委托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报送下列文件的中文、外文对照本:

  (一)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申请书;

  (二)申请人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申请人享有该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的文件副本;

  (三)申请人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制造或者销售该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的文件副本;

  (四)申请人与中国企业正式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制造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合同副本。

  第九条 外国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在申请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之前或者之后,应当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行政保护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分别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文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予以公告。

  (二)申请文件不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第十一条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自收到补正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六个月内审查完毕的,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告之理由,适当延长审查时间。

  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行政保护;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给予行政保护,并告之理由。

  第十二条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给予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的,颁发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三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的行政保护期为七年零六个月,自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外国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应当自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保护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在申请人所在国无效或者失效的;

  (二)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行政保护年费的;

  (三)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行政保护的;

  (四)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自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十六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给予该产品行政保护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都可以请求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对该产品的行政保护;该产品独占权人对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的终止或者撤销,由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未经获得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的许可,制造或者销售该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的,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可以请求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制止侵权行为;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独占权人要求经济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需要保密的资料,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十条 向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保护和办理有关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本站出处链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 信访条例2022最新全文

    2021-11-30

      信访条例2022最新全文  (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 自2005年5月1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2最新修订【全文】

    2021-11-30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2最新修订【全文】  (2004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

  •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2最新【全文】

    2021-12-01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2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 202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最新全文

    2021-12-01

      202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 2022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最新版

    2021-12-01

      2022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22最新

    2022-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22最新(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2修订【全文】

    2022-01-15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2修订【全文】(2004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2最新

    2022-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2最新(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修订【全文】

    2022-0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修订【全文】(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

  • 2022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2022-01-17

    2022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施工、鉴定、加固、维护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建设工程抗震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

  •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版【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版【全文】(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

  • 2022年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全文】

    2022年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全文】(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

  •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最新修订【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最新修订【全文】(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

  • 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

  •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依法成

  •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全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

  • 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

  •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最新【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最新【全文】(2014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