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新【全文】(2021年10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环境第四章人文环境第五章法治环境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
2022年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全文】(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2022年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全文】(1998年11月21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选举的方式、方法和当选第六章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和补选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完善村
2022年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全文】(1996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应
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全文最新2022(1999年9月8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选民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选举程序和办法第六章罢免、辞职与补选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
2022年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最新【全文】(2011年5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选举程序第六章辞职、罢免、职务终止和补选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版(1990年6月16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09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
2022年江西省审计条例修正【全文】(2012年9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对象与审计内容第一节财政收支审计第二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第三节公众资金审计第四节企业事业组织和金融机构审计第五节其他事项审计第三章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第四章审计结果与审计整改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
2022年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全文】(2018年1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第三章检疫第四章除治第五章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