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2022修订【全文】(1997年11月12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5月29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
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最新【全文】(2019年1月21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21年8月25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
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2全文(2021年10月2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2全文(2022年4月29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五章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第六章促进与监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最新【全文】(2022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及其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院前医
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2最新【全文】(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字技术创新第三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第四章数字产业化第五章产业数字化第六章治理和服务数字化第七章数据利用和保护第八章保障和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20222全文(2006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5月14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本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法律援助机构,是指由市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022修正【全文】(2005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5月14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职责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者第四章场内经营者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022年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全文】(1999年6月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年6月1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
哈尔滨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2022全文(2021年6月25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民营企业促进工作。本条例所称民营企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