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正【全文】(2009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五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第三章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公共利益和
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2018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五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最新(2021年3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息归集、开放和使用第三章激励和惩戒第四章信息安全和权益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和使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1990年4月20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9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04年2月23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2004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21年3月5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21年1
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22修订【全文】(2012年3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保障第三章预防与康复第四章教育第五章劳动就业第六章文化生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
甘肃省气象条例最新版本(1999年5月29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0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
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2022修订【全文】(2014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开发利用与节约第三章保障与服务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农村能源,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全文(2021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构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是指在各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2022全文(2021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章信用信息管理与使用第四章信用激励与约束第五章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第六章信用服务市场规范与发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增强诚信意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最新(2021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普查与规划第三章保护与修复第四章监督与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林保护,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改善天然林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保障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