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最新版【全文】(2016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水管理第三章效率控制第四章非常规水源利用第五章激励和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2023年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最新版【全文】(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第三章节约用水措施第四章监督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
2023年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最新【全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计划第三章节水管理第四章节水措施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
2023年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全文】(2010年9月29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修正案》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用水第三章节约用水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
2023年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最新【全文】(2018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节约用水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
2023年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最新版【全文】(2017年8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用水第三章节约用水第四章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六号)《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已经2017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1月20日2023年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全文】(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1
2023年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全文】(1992年11月25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
2023年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全文】(199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2023年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全文】(1990年2月1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5月20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7年1月10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2年7月1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