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全文】(2009年6月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2016年3月31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居住登记第三章居住证第四章公共服务和便利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2023年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最新】(2002年10月3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4月1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决定》修正2008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一节初始登记第二节转移
2023年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新修正【全文】(2006年8月31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9月17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10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2023年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最新版【全文】(2016年7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5月30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一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集
2023年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最新【全文】(2020年11月27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方便不动产登记申请,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规划资源部门是本市不动产登记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2023年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最新版【全文】(2021年10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2023年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对城市更新活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南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2023年最新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排水管理第四章污水处理第五章设施维护与保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向
2023年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
2023年河北省省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保障省级重要储备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及时有效发挥作用,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省级重要物资储备的管理和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重要物资,是指省人民政府储备和掌握的,涉及安全发展和应急保障的重要生活、生产物资,主要包括粮食、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