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202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其相关
2023年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全文】(2018年12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限期达标规划和监督管理第三章沙(扬)尘污染防治第四章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第五章工业及能源污染防治第六章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3年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最新修正【全文】(2016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
2023年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全文】(2017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
2023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全文】(2019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和规划第三章地表水污染防治第一节工业水污染防治第二节城镇水污染防治第三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四节水生态修复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
2023年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最新【全文】(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五章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第六章社会参与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3年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最新版(2021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五章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第六章社会参与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2023年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最新【全文】(2001年9月2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8日公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治理规划和设施建设第三章运营和管理第四章收集和清运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垃圾的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2023年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最新【全文】(2019年7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五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第六章保障与促进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2023年忻州市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2021年12月24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规范农村自建房屋管理,保障农村自建房屋安全,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村民新建、改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